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时间限制 |
释义 | 离婚后当事人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可在二审期间提出。 一、因婚外情提起损害赔偿不提就没有赔偿吗 (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二、婚外情没有证据可以要求赔偿吗 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所以,如果婚外情可以达到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 此外,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有几点需要大家注意: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的时候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时机 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人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和成年子女代为提出。 婚姻损害赔偿应当确定在身体的伤害程度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内。婚姻损害赔偿必须在依法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出婚姻赔偿,不提出离婚诉讼或被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损害赔偿提起的具体时间是: (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请求精神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婚姻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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