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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订立时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释义
    劳动合同的形式及特征: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最迟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支配与被支配的从属关系;劳动合同内容统一且对应,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相互依存;劳动合同客体是劳动行为;劳动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合同;劳动合同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包含社会保险条款,并可明确规定福利待遇条款。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应以哪种形式订立
    1、除非全日制用工外,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有什么特征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结语
    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除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并可以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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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