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被复印后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欠条被复印后还具有法律效力吗,?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单纯复制的欠条不具有法律效力,这种行为属于诈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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