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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务犯罪行为的惩罚是否具有可塑性?
释义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是指在担任公职人员、公司高管、企业负责人等职务期间犯罪行为。职务犯罪行为的惩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可塑性,但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犯罪人能够积极认罪、赔偿损失、主动检举、协助侦破等,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或减轻其刑罚;而如果犯罪人恶劣情节严重、不认罪、不悔改、不赔偿,那么应该从重处罚或加重其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依照受贿罪论处;情节严重的,依照贪污罪论处。
    第六十四条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负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或者单位行贿罪等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一)侵吞、私分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物品;
    (二)非法占有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产或者为个人谋取利益;
    (三)徇私舞弊,给企业或者其他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者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财产损失。
    第七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对犯罪所得的追缴措施。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应当追缴其犯罪所得;对于猥亵儿童罪、强奸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等严重暴力犯罪,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和违法所得产生的收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缴全部或者部分财产:
    (一)犯罪所得的财物;
    (二)用于犯罪的工具、材料、资金;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来源合法性的财物;
    (四)法律规定应当追缴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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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7: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