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并不是一定要现场签。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双方均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即可。所以双方可以现场共同签字盖章;也可以一方先签,另一方在其他地方签好之后再拿过来。劳动合同不一定要当面签,一方先签时,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为合同签订完成。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注意: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