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如下: 1、根据经济业务的受理,对票据凭证进行填制与审核; 2、依据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确定会计分录; 3、根据分户账编制余额表; 4、根据科目日结单登记总账; 5、根据总账编制日计表,将当日所有科目的借、贷方余额轧平。 法律客观: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三条 第一款 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