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
释义 | 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是: 1、无权代理的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的法律行为; 2、无权代理的代理人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的法律行为; 3、无权代理的代理人在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的法律行为。 一、什么是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但因某种表面现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与代理人有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本人承担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 1、行为人必须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和相对的第三人订立合同。 2、订立的合同须具备合法的成立要件。 3、行为人要有让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形。 4、相对人或第三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 二、无权代理的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无权代理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无权代理行为人须承担后果;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即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追认本合同,相对人如属善意可以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撤销合同。 三、无权代理合同中合同的相对人享有什么权利 无权代理合同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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