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 工伤 与 职业病 致残等级分级》规定, 十级工伤 鉴定: 1、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_度以上者。 2、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3、双眼矫正视力≤0.8。 4、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5、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