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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章的用途和适用范围
释义
    公章的用途是是其对外进行活动的有形代表和法律凭证。
    适用范围: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公司公章、法人章、合同章等的使用范围及法律效力
    法人私章:一般是方型,可用于支票、订合同、报表上等等。
    公司公章:一般是圆形,可用于公文、订合同、报表上等等。
    财务专用章:一般是方型,可用于支票、收据、发票、报表上等等。
    合同专用章:一般是圆形,可用于各类合同书上。
    发票专用章:一般是椭圆型,可用于各类发票上。
    公司公章的用途:
    1、公司公章由办公室专人统一保管,不得私自用章、借用、丢失。
    2、公章使用范围: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可申请盖章。
    3、申请盖章须填写《公章审批单》,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方可盖章,总经理不在时,办公室须事先口头请示,获准后盖章,并补办手续。办公室盖完章须进行登记。
    4、盖章的文本不得用复印件或传真件,字迹须清晰、正确,不得有涂改(或在涂改处加盖章)。
    5、公章必须和落款名称相符,盖章应端正清晰,齐年印月(日),签名盖章一起的,必须遵循先签名后盖章的原则。
    6、公章严禁拿出办公室外使用,如遇特殊原因须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印章管理人员随行到场监印。盖章后须留一份存档。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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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