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害人可根据自己的权利要求赔偿,但被告已经赔偿,被害人不满意不能再次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损害赔偿义务人应当按照被害人的要求履行赔偿义务。 2.《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应当根据被害人损失的实际情况和责任人的过错程度适当确定。 3.《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对调解协议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变更。 综上所述,被害人可以依据自己的权利要求赔偿,但如果被告已经赔偿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被害人不满意时只能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争议,不能再次要求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