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房,购房者能否退房取决于具体合同是如何约定的。解除合同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解除协议:开放商与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交付期限及相关违约责任的,开放商未按时交付房屋的,买受人可以按照合同解除合同,退房并取回购房款; 法定解除: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购房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开放商发出催告函。三个月后,如果开发商仍未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退房并收回购房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