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未参加劳动和工作,用人单位仍须支付工资? |
释义 |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尽管用人单位因此受到一定损失,但从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来看,劳动者在此期间所创造的价值远大于损失。 法律分析 对此问题,劳动法中有如下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息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这条规定中的“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是指下列活动: (1)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 (2)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所召开的会议; (3)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 (4)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 (5)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6)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虽然未参加劳动和工作,致使用人单位受到一定的损失,但从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来讲,劳动者在此期间所创造的价值远远大于用人单位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因此,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是否仍享有工资支付权益? 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是否仍享有工资支付权益?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仍有可能享有工资支付权益。具体情况取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及解除方式。如果劳动合同解除是由用人单位造成的,例如违法解雇或违反合同约定,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工资。然而,如果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没有合法的解除原因,用人单位可能不再需要支付工资。此外,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双方也可以在解除后协商支付工资的具体安排。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是否仍享有工资支付权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息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虽然未参加劳动和工作,但其创造的价值远远大于用人单位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因此,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是否仍享有工资支付权益取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及解除方式。如果解除是由用人单位造成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工资;而如果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且没有合法的解除原因,用人单位可能不再需要支付工资。具体情况需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具体情况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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