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派出所可以开具居住证明。 只要能在公安机关有关系统查询到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证件,即可向居住地、工作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上述证明。委托他人代办需要同时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证件以及委托书,经民警核实后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