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拆迁补偿费用应当包括因拆迁造成的房屋、构筑物、青苗、庄稼、设施、土地等一切财产的评估、补偿、赔偿、迁移等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因此,拆迁资产评估的费用应当包括被拆迁财产的实际价值、评估费用、人工及其他附加费用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拆迁补偿费用应当包括因拆迁造成的房屋、构筑物、青苗、庄稼、设施、土地等一切财产的评估、补偿、赔偿、迁移等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评估法》第十五条:委托评估财产的人应当向评估机构支付评估费用。评估费用应当实行市场价格或者政府定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合同一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因此,在拆迁时,评估费用应当由委托评估的人支付,并且评估费用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计算。此外,根据合同法规定,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评估费用以及由此给委托评估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