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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所得税为什么还是以前的单位呢
释义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 是指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个人缴纳的一种税。依照法律规定,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纳税人)是: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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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8: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