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聘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是应当给予补偿。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期满属于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因为合同期满而解除合同的需要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