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疗事故发生后,对于患方来说,首先最重要的是保全、收集病历等证据材料,因为,打官司讲的是证据,没有证据,要想使自己的损害赔偿请求得到支持是不可能的。现在我们的医疗机构在对患者进行治疗的时候,还没有主动向患者提供病历等有关资料的规定,所以,在发生医患纠纷后,患者只有及时掌握了关于纠纷的相关资料,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维权。 一、医务人员有什么侵权行为 医务人员可以作出的侵权行为包括有: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等。 二、医疗纠纷没有证据怎么办 由于在医疗纠纷中取证比较困难,患者一方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及时、有效地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 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 3、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患者双方都应共同在场,如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还应由医疗机构通知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4、患者方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的检验并充分行使自己选择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权利。 5、如案件将要或已进入诉讼程序,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或调查取证。 6、虽然在医疗纠纷中医院负举证责任,但患者也不应消极等待,应尽量收集有利于自己的一切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