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持卡人死亡之后,如果信用卡有欠款的应由家人(直系亲属)负责偿还,或者持卡人生前有财产的话,由他的财产来偿还,如果有遗产的话,有遗产的继承人来还。需要明确是否有继承行为,发生继承行为就需要承担债务。没有继承财产不需要承担债务。持卡人如果意外死亡的话,可能会得到一些赔偿,此时家属若能配合,银行可能还可以收回一些欠款,但若不配合,银行也只能到法院起诉解决了,因为目前关于去世后信用卡的欠款如何还的问题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及说法,所以如果持卡人死亡的话,银行会尽可能的去催这笔欠款。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内。所以持卡人去世。如果持卡人有遗产和法定继承人,就有遗产的继承人来还,在法律上卡债也属于个人遗产的部分,优先把债务还清再就剩余的遗产进行分配,持卡人的继承者也可以选择不继承。如果继承人不具备还款能力,银行会看死者有没有财产或者遗产,如果有可能会抵欠款。要是没有,一般也就算坏账或者死账直接处理了。也就是持卡人去世后什么都没有留下的话,名下的欠账一笔勾销,也就有点人去债清的意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