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安置费补偿标准 |
释义 | 企业改制时,应根据职工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按月工资标准计提职工安置费,最高不超过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月平均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 企业改制时,应从企业净资产中一次性剥离职工安置费。原属固定工的,根据职工本人连续工龄,按每年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提,最多计提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原属劳动合同制职工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提。月工资计算标准为职工在企业改制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如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拓展延伸 职工安置费支付方式及相关规定 职工安置费支付方式及相关规定是指在职工离职或者被解雇后,用于帮助职工重新安置和适应新的工作环境的费用。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安置费可以通过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支付。支付方式通常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协商确定,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相关规定还包括安置费的计算方法、支付标准、申请程序以及支付时限等内容。确保职工在离职后能够得到合理的安置费用,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 结语 合理支付职工安置费是企业改制中的重要环节。根据规定,安置费的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分期或其他方式。支付标准根据职工工龄和工资水平确定,确保职工得到合理补偿。此外,安置费的计算方法、申请程序及支付时限也应遵守相关规定。保障职工权益,履行用人单位社会责任,是企业改制中不可忽视的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修正):第六章 预算执行 第五十五条 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预算收入。 各级政府不得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十章 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 第五十六条 下列民用资源免予征用: (一)个人和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和居住场所; (二)托儿所、幼儿园和孤儿院、养老院、残疾人康复机构、救助站等社会福利机构保障儿童、老人、残疾人和救助对象生活必需的物品和居住场所;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免予征用的其他民用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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