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申请新颖性保护的相关规定 |
释义 |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专利申请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包括在国家紧急状态或非常情况下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 法律分析 专利申请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专利申请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拓展延伸 专利申请新颖性保护的相关要点 专利申请新颖性保护的相关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申请人应确保在提交申请前,该发明或创新尚未公开或披露给公众。其次,申请的发明或创新应具备独特性,即与现有技术有所区别。此外,申请人应注意避免在提交申请前进行公开展示或销售,以免影响新颖性的认定。此外,专利申请中的文献引用和技术背景应准确反映相关技术现状,以便评估新颖性。最后,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供详细的技术描述和实施方式,以及附加的实验数据或原型证据,来支持其申请的新颖性。综上所述,保护专利申请的新颖性需要申请人在申请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准备,并遵循相关的法律和规定。 结语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四条,专利申请在特定情况下不丧失新颖性。这些情况包括:国家紧急状态或非常情况下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以及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保护专利申请的新颖性需要申请人在申请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准备,并遵循相关的法律和规定,确保发明或创新尚未公开或披露给公众,并具备独特性。申请人还应避免在提交申请前进行公开展示或销售,以免影响新颖性的认定。通过提供详细的技术描述和实施方式,以及附加的实验数据或原型证据,可以进一步支持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六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被控侵权人也可以主动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四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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