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新办企业税务登记流程:第一、办理登记的时间,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依法申报办理登记。第二、办理开业登记的地点。1、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分支机构还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3、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业户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流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三、办理开业登记的手续。1、纳税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银行帐号证明;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回乡证等其他合法证件等。2、填报税务登记表。3、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