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代理有什么民事责任 |
释义 | 1、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第三人故意行为: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4、违法代理行为: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一、代理的基本特征 1、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二、代理的类型 1、以代理权产生根据的不同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 (1)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被代理人授权进行的代理。 (2)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的代理关系,主要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定,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代理。 2、以代理是否转托他人分为本代理和再代理 (1)本代理。 (2)再代理。再代理又称复代理,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转托他人实施代理的行为。与此相对,由代理人亲自进行的代理则为本代理。 3、以是否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代理分为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1)显名代理。所谓显名代理是指代理人所进行的代理行为,必须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进行。 (2)隐名代理。所谓隐名代理,是代理人虽未以本人名义为法律行为,但实际上有代理的意思,且相对人明知或应当知道,从而在法律上亦发生代理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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