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考生被打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高中生在学校被同学打了怎样处理 高中生在学校被同学打了应该由打人方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着人身不容侵犯的原则,行为人要对自已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承担。所以,可以先找学校,如学校不管就报警,让警察来管。一方面,如果打人者年满14周岁,警察就会管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二、学生在校被同学打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学生在校被同学打伤赔偿标准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打人造成受害人出现人身损害的,赔偿的标准一般由受害人的伤情而定。 三、高中生在学校被同学打了起诉流程 1.准备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缴纳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4.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5.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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