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半天之内无法办完协议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具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双方未撤回离婚申请的,可以在三十天内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发给离婚证,具体程序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 2、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自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三十日满,从第三十一日到第六十日,坚持离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