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服刑人员身份证到期可以在服刑期满以后在到公安局办理新得身份证。犯罪嫌疑人在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罪并生效后交给监狱服刑,这时其的户口在原户籍上消除,由监狱机关保管。服刑结束后回原户籍派出所报到,重新办理身份证。因身份证过期后法律上属于无效证件,即不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无法再使用过期身份证办理相关业务,且根据公安机关要求各单位也不应当再以过期身份证办理业务,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将对业务单位不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公民领取居民身份证后因犯罪被拘留或者被逮捕的,其居民身份证由执行拘留、逮捕的公安机关收缴归入本人案卷。当被判处刑罚或者被批准劳动教养时,其居民身份证由人民法院或者批准劳动教养的机关交执行刑罚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保存。在被释放或者被解除劳动教养时,由执行刑罚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将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被释放或者被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未满,可以继续使用;有效期已满,申报换领新证。不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的,向现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换领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