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否算作夫妻共有财产? |
释义 | 离婚时男方婚后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在结婚之前取得,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不能分割。最新《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1、如果是婚后取得的公积金,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根据最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如果是一方在结婚之前取得的公积金,则通常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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