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管理条件是怎样的 |
| 释义 | 一、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管理条件: (一)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二)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字样。 (三)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四)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五)基金型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六)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3、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七)至少配备3名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管。 (八)各地出台的政策不同。 基金公司正常内容: (1)名称登记。 (2)出资人登记。 (3)住所登记。 (4)法定代表人。 (5)注册资金登记。 (6)章程登记。 (7)企业的类型和经济性质。 (8)经营范围登记。 二、办理基金公司注册资金要求: 1、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2、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3、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三、办理基金公司经营范围: 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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