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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一方承租的住房可以分割吗
释义
    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有住房不可以分割。法律规定,夫妻在离婚时有权分割的财产只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有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二人对其不享有所有权,所以不可以分割。
    一、离婚房产应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的处理情况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离婚时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 ,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讨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个人债务,不能用共同财产中属于未欠债方的部分清偿。夫妻离婚后,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动迁怎么分配
    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父母离婚成年子女能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吗
    父母离婚成年子女不能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夫妻离婚时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作为财产所有权人的夫妻才有权利对其进行分割,而子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所以不能参与到离婚财产的分割中,子女也分不到父母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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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7:4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