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编制退休后工资待遇具体如下: 1、公务员。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