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可以构成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当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予以追诉,各个地区可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在一千元至三千元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的立案追诉标准。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至1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0至5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