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各种执行异议的期限
释义
    民事诉讼法中执行异议的提出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一般为裁定送达后的15日之内。
    一、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怎么处理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执行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
    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其自身有较高的审判权,体现到案件中可能就会导致一些违法违规操作行为的出现。在执行程序中,法院的违法执行行为也是屡见不鲜的,不论是申请人还是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都可能收到侵害。针对这类行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一经发现即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对于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书面异议,法院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会有两种结果:1、经审查发现,违法行为确实存在,法院裁定撤销该违法行为或令其改正;2、经审查发现异议理由并不成立的,法院裁定驳回异议。如果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裁定结果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2 13: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