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补办丢失的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丢失可补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一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各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保存。若劳动者丢失一份,可向用人单位复印并加盖印章,标明复印来源即可。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丢失是可以补办的。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二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遗失后是否可以重新签订? 是的,劳动合同遗失后可以重新签订。当劳动合同丢失时,雇主和雇员可以协商并达成一致,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合同来替代原来的合同。在重新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注意保留原有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并在新合同中明确注明替代性质。此外,重新签订合同时也应当遵守相关的劳动法规定和程序,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最好的做法是在重新签订合同之前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劳动合同丢失后,可以重新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二份,丢失一份时,可向用人单位复印并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重新签订合同时,应保留原有合同内容和条款,并明确注明替代性质。遵守相关法规和程序是必要的,建议在重新签订合同前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保护双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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