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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的具体操作指南
释义
    交通协管员黄色告知单不需要缴费,只是口头警告,需要等交警确认。公安机关拖车不收费,应告知停放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违反停车规定可被口头警告并罚款,拒不驶离者可被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
    法律分析
    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处理的方式:如果贴的是黄颜色的告知单,是不用缴费。如同警告,协警没有罚款的权利,只有等交警确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16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拓展延伸
    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的填写要点和注意事项
    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是一种重要的文书,用于记录违规停车行为并通知相关当事人。在填写该记录单时,需要注意以下要点和注意事项:1.确保填写人员的身份和联系信息准确无误;2.详细描述违规停车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违规行为;3.附上相关证据,如照片或视频;4.清晰明确地表达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5.填写时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6.记录单应由相关当事人签字确认;7.妥善保存记录单的副本作为备案;8.在填写过程中要保持客观、公正和专业。准确填写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是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要一环。
    结语
    填写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时,要准确无误地填写身份和联系信息,详细描述违规停车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违规行为,并附上相关证据。同时,要清晰明确地表达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遵循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记录单应由相关当事人签字确认,并妥善保存副本作为备案。在填写过程中,要保持客观、公正和专业,这是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要一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五章 路政管理 第五十七条 除本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外,本章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行使的路政管理职责,可以依照本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由公路管理机构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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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22: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