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想卖房了怎么办? |
释义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果卖方不想卖房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买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一、二手房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情形 二手房合同违约责任需要注意: 1、合同义务的履行时限必须是简单易定的日期; 2、每项主要义务均应有违约责任一一对应; 3、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应首选违约金,数额应考虑违约造成的损失,但以不超过总房款的20%为宜,因为违约金被认为过高时法院会依法调低,反而又处于不确定状态。 4、应约定如解除合同,买方支付占用房屋期间使用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卖方承担买方装修损失的计算依据。 形态有:1、不能履行。2、延迟履行。3、不完全履行。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卖方反悔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卖方反悔的,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反悔的,构成违约,应当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其中,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对违约有约定违约金的,卖方后悔的,应当向买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 三、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反悔怎么办 签完二手房合同卖方反悔了就是实际违反合同约定了。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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