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具? |
释义 | 法律分析: 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步骤如下: 1、单位向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个人的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介绍信; 2、个人拿着单位介绍信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 3、个人拿着单位介绍信并同时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刑事处罚的终审生效判决,以及行为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生效判决。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 第十三条 对于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查询告知函》确有错误,经查证属实的,出具文书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予以撤销并重新出具有关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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