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要明确物品是否为遗忘物、代为保管物或埋藏物,数额是否达到一万元,占有人是否知晓且拒不归还。符合以上条件则涉嫌犯罪,处罚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数额巨大或严重情节则处二至五年有期徒刑并罚款。 法律分析 侵占罪立案标准:首先要明确被他人占有的物是否为遗忘物、代为保管物、埋藏物,其次要明确该物的数额是否达到一万元,最后要确定该占有人是否明知占有,经催告返还后仍拒不归还。若具备上述条件,则该占有人涉嫌侵占罪,将被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若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处以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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