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打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
释义 | 离婚打官司需要以下证据: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证据。如身份证。 2、双方的婚姻关系证据,即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证据对方出轨的录音、录像资料;证据对方家暴的验伤证明,报警记录。 4、财产状况证据。如夫妻共同财产清单;房产证。 5、关于双方抚养条件的证据。 6、如果需要离婚损害赔偿的,需要提供对方存在过错情形的证据。 7、离婚官司开庭一天应注意什么 离婚官司开庭应注意带好相关证据材料: 一、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精神家暴的证据有哪些 2022年精神家暴的证据有: 1、证人证言。除双方当事人外,其成年子女、具有认知能力的未成年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2、视听资料。视听资料需要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被认可。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视频等电子信息,如对方承认家庭精神暴力的录音、言语伤害情况的视频等; 3、书面证据。对家庭暴力行为,如双方协商解决的,受害人可要求加害人出具书面悔过书与保证书,或进行录音录像。 法律并未把精神家暴作中家庭暴力的一种,所以精神家暴不能作为法定离婚条件。婚内一方通过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对另一方实施家暴行为的,经过调解无效后,一方坚持离婚的,属于法院一般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但是需要实现收集男方家暴的证据,比如110报警记录或者社区证明、医院出具的验伤报告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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