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交易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1、注意房产证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如果是国有,就能办到房产证,如果是集资的土地,那就办不到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安置房买卖才是合法的,如果没有房产证就是小产权房,购房者也就没有房产证,一旦房主反悔,购房者权益是得不到保护的。 2、注意价格 大多数拆迁安置房都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如果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有所差异,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注意办理公证手续 在购房安置房的时候,购房者为了避免日收出现纠纷,应该尽量进行房屋公证。 4、注意产权共有人 不排除有些拆迁安置房还存在房屋共有人,而共有人也是房屋交易中风险的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而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如果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那么这种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会给安置房买卖带来风险。 一、拆迁房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拆迁安置房一般分为市场安置商品房,即通过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楼房进行安置,此种房屋可以自由上市交易;还有即划拨土地进行建设房屋用于安置,此种房屋需要到当地咨询是否在该安置房转让时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那么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交易。如果有购房者想购买拆迁安置房,最好等到卖主取得不动产证之后再进行交易。 以上两种安置房在未取得房产证之前,都暂时不属于被安置户的产权,属于期权的范畴,房产产权的确认以产权登记为准,因此您与被安置户的关于拆迁房的交易不予认可,存在房屋交付及房产证办结时市场价变化大而卖方反悔的风险,导致权益不能得到保护。 即使对方能够如约办理过户,也存在因房产未过5年而增加税费的风险,所以不鼓励购买。如果真因为价格合适执意购买,需要对购买协议明确对方办理过户及相关费用承担的责任,并明确对方违约的赔偿责任。并以第一时间入住及办理完成过户的产权证作为交付全款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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