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公民死亡,公民近亲属可以将该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针对该行政机关的行政工作人员作出的违法侵犯公民正当权益的行为,申请国家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