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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丧失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丧失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什么合理化社会保险经办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二、工伤工资如何认定?
    工伤职工的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若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则依法享受伤残待遇。
    三、企业工人受伤骨折怎么赔偿
    企业工人受伤骨折赔偿如下: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费。如果构成工伤,则工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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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2:4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