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公司受工伤,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写辞职书,是不合理的,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伤待遇,当然需要先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