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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简述我国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
释义
    根据《公务员法》第五条至第九条的规定,我国公务员管理或任用,应坚持的原则有:第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原则;第二,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第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第四,分类管理和效能原则。
    基本原则如下:(一)分类管理原则(二)公平竞争原则(三)功绩制原则(四)党管干部原则(五)职务常任原则(六)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七)依法管理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是社会主义国家人事制度坚持的根本原则,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不是削弱党对干部的领导,而是加强和完善党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领导。通过把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按一定程序转化为行政机关人事管理的法规,依此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原则;第二,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第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第四,分类管理和效能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四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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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23: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