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继承权的同居能否继承一方的遗产 |
释义 | 同居时一方没有继承权的不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未婚同居者之间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是法律上规定的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但是如果死亡一方在生前定立了遗嘱将遗产分配给同居者继承,那么就享有继承权。 一、罪犯还有没有继承权 罪犯也有继承权。所谓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承担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法律没有规定罪犯不享有继承权,所以即使是正在服刑的罪犯也享有法定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争夺遗产;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父母的遗产继承条件有哪些 父母遗产继承条件如下: 1、如果父母去世时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父母的遗产就按照遗嘱的意思来继承; 2、如果父母去世时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在继承人之间发生继承根据相关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三、遗嘱继承的范围有哪些? 遗嘱继承财产的范围主要是公民死亡的时候遗留的,属于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主要是被继承人可以指定的遗产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法定继承人也包括其他人。 这里会涉及到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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