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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居死亡的另一方能继承他的遗产吗
释义
    同居死亡另一方不能继承他的遗产。因为同居关系没有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法律规定只有配偶才有遗产继承权。但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配偶继承遗产。当然如果去世的一方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留给另一方,则其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
    一、事实婚姻能否继承遗产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的,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按照合法的夫妻关系继承死者的遗产。除此之外的同居关系补鞥呢相互继承遗产,因为他们不具备合法的婚姻关系。
    二、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一半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一、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如下:
    1、如果死亡一方生前未留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4、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5、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综上所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对其财产的处理留有遗嘱,应该按照遗嘱内容继承,其余的按继承顺序进行,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三、夫妻离婚后还是继承人吗
    夫妻离婚后不是继承人。夫妻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是只有在婚姻关系依法有效缔结之后,合法有效终止之前,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才享有继承权,此时夫妻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但是夫妻离婚后,由于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夫妻离婚后不能相互继承对方的遗产,但是当事人立有遗嘱让前妻、前夫继承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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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9: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