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文讲述了诈骗贷款罪行的关键标准。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的意图,并实施了欺诈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同时,诈骗贷款的数额需要达到较大数额,才能构成犯罪。 法律分析 1.行为人至少须具备非法占有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的意图,即希望将贷款据为己有。 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欺诈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 3.诈骗贷款的数额达到较大数额,方可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标准。 拓展延伸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向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个人骗取贷款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主观方面: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即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 2.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骗取贷款的行为,即使用伪造、变造的文件、冒用他人名义、虚构事实等手段获取贷款。 3.贷款对象:行为人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针对的是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而非特定的人或者单位。 4.非法占有数额:行为人获得的贷款数额较大,达到法定的“数额较大”标准。 5.贷款用途:行为人使用诈骗手段获取的贷款用于非法目的,如赌博、吸毒等。 6.贷款时间:行为人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的时间较长,连续或者累计超过三个月。 7.贷款人是否遭受损失:行为人使用诈骗手段骗取的贷款数额较大,或者给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个人造成重大损失。 综上所述,判断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需要考虑多个方面,包括主观方面、客观方面、贷款对象、非法占有数额、贷款用途、贷款时间以及贷款人是否遭受损失等。只有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贷款诈骗罪。 结语 结论:只有同时具备非法占有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的意图和实施欺诈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才能构成诈骗罪,否则将无法定罪。而诈骗罪与非罪的关键标准是数额大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