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写明利率的借条 |
释义 | 如果借款的当事人没有在借条中写明利率则一般不能计付利息。当事人之间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则可以协议补充,或根据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但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一、高利贷利滚利是否受法律保护? 放高利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禁止复利、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如果逾期未还,则依法可以计算逾期利息、罚息。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借款利息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对借款利息的规定是: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利息不得违反国家的规定;2、借款合同中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3、自然人订立的借款合同中对利息约定不明确的,也视为没有利息。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本人借款利息应该注意什么 当事人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当事人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以下问题: 1、法律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自然人之间借款,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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