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减刑应当经过哪些法定程序? |
释义 | 减刑的程序如下: (一)、由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对于判处缓刑的,由社区矫正机构与提出书面意见;对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见。 (二)、法院受理后进行审查。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内容:减刑建议书;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作出裁定。法院要自收到减刑建议书起1个月内审理完毕作出裁定;对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案件,由于案件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四)、法院作出裁定后,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 一、如果判刑两年能减刑多久 判刑两年的至多减刑一年。减刑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五年以下的是一年后可以呈报减刑。也就是说,五年以下的就是服刑满一年以后才可以呈报减刑,每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具体程序是: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减刑建议书;对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见,并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二、假释一般多久能办完 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 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 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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