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跟离婚证都不见了,可以在异地补办吗? |
释义 | 是不可以的,并且也不需要补办,如果您需要使用离婚协议书、离婚证,那么您可以去民政局调取婚姻档案,在档案中可以查询到离婚协议书以及婚姻材料。虽然不能补办,但是部分地区可以办理异地离婚手续。在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在国务院规定的试点地区是可以异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规定,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满足群众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推进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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