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力承担抚养费怎么办 |
释义 | 无力承担抚养费的处理方式是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至少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如果经过对方同意,也可以减少抚养费或者不支付抚养费。 一、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要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抚养义务,支付孩子抚养费。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应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也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并且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交由人民法院判决,待判决书生效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仍不按时足额履行给付义务的,另一方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子女抚养费减免的条件有哪些 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 2、一方因病或伤残; 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 上述情形,必需达到使原定抚养费标准,不能给付或不能全部给付时,才能提出不付或减少给付数额请求。 如果虽有上述情形,但仍有能力按原定标准给付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获得支持。如有的原工资很高或有巨额收入,后来工资或收入虽有减少,但仍有足够能力支付原定子女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支持。 二、离婚一方不交抚养费怎么办? 子女抚养费交给直接交给抚养子女的一方。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三、我国关于抚养费减少规定的具体情形有什么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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