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加计扣除。但是,具体可以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种类是有限制的。 法律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下列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研究开发直接费用;(二)研究开发间接费用。”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计扣除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8年第58号)规定,加计扣除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a) 研究开发费用属于实际发生的支出; b) 研究开发费用具有明细账簿和原始凭证; c) 研究开发费用属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研究开发项目; d) 研究开发费用在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前提下,进行了技术可行性研究,或已经获得了实质性的技术进步。 综上所述,企业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加计扣除研究开发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但必须符合以上四个条件。 |